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江苏碧瑜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
特此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批复文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起止 |
说明 |
1 |
江苏碧瑜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镇江市竹林路88号 |
方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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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服)许〔2024〕第168号 |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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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
新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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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