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76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镇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
特此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编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起止 |
说明 |
1 |
镇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镇江市菊花山路9号 |
耿志刚 |
321100202504100001 |
2025年4月10日 |
2025年4月10日至2028年4月9日 |
新设 |
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