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查,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
特此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批复文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起止 |
说明 |
1 |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
镇江市谏壁镇粮山村 |
俞金波 |
镇(政服)许〔2025〕第110号 |
2025年4月2日 |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延期 |
2 |
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
镇江市谏壁镇粮山村 |
谢军 |
镇(政服)许〔2025〕第111号 |
2025年4月2日 |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延期 |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