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市民多样化住房需求,精准破解政策痛点,近日,镇江公积金再次推出惠民新政,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托举百姓“安居梦”。
新政一: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开户时本市户籍限制,且可在10%—24%间灵活选择缴存比例,为广大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缴存公积金带来了极大便利,有效助力其降低未来购房成本。
新政二:加大对新就业人员购房支持力度
范围扩大:未成年子女、新就业人员单独购买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取消了原政策须是首套单独购买自住住房的限定。
年限放宽:新就业人员毕业时间(全日制)计算由5年放宽至10年,购房支持力度再加大。
灵活还贷:新就业人员父母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由支持提取父母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扩大至可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拓宽父母帮助新就业人员偿还贷款新路径,一人购房全家帮,买房不再是“负担”,公积金“流动”让圆梦安居照进现实。
新政三:支持“房票”购房使用公积金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房票”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房票”持有人家庭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的,支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公积金使用更灵活,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政四: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向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符合住房“以旧换新”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政策的再加码,为改善型住房需求打开了置换通道。
注:1.此项政策与改善型住宅、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2.置换房屋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的,须提供关系证明;3.置换房屋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名下的,其用于置换的“旧”房产不计入住房套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