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市公积金中心扬中分中心成功为缴存职工缪先生办理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这是镇江市9月20日实施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新政以来,办结的首笔业务。
缪先生因自住住房装修,在了解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后,携带装修施工合同、装修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申请材料,细致讲解业务要点,高效完成受理与审批流程,顺利办结该笔提取业务。该笔业务中,缪先生成功提取公积金20万元,达到新政规定的封顶额度。缪先生高兴地说:“没想到装修也能提取公积金,真的减轻了装修资金负担,这项政策很暖心。”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加大装修提取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高效落实公积金惠民举措,切实提升缴存人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