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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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批复文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起止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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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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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益农 |
镇(政服)许〔2026〕第2号 |
2026年1月8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新申请 |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