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 > 社会事业

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公示(第六十七批)

来源:镇江市数据局(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2-09 1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天津国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

特此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批复文号

许可决定日期

有效期起止

说明

1

天津国新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天祥路1号

方明明

镇(政服)许〔2026〕第14

202629

202621日至2027131

新申请

202629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