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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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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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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田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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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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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镇(政服)许〔2026〕第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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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生产管理副总、驾驶员、装卸工、采购、外勤;(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成型工、插件工、焊工、组装工、辅助工、检验员、仓库保管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科室人员、车间管理人员、部长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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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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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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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